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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大面继续教育园区管理办公室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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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成都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园区管理办公室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园区工作中的保证监督作用,促进园区管理办公室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度大面继续教育园区管理办公室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 总则

(一) 党政联席会议是园区管理办公室议事决策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形式,对本单位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具体研究园区工作的重大问题,讨论和决定园区思政政治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安排部署相应工作。

(二)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由园区管理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副主任等人员组成。其他人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列席会议。园区管理办公室下属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三) 重大事项决定前,园区管理办公室党支部和行政地要共同对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后,园区管理办公室党政要依据各自职责范围确保落到实处。

二、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

(一) 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二) 园区工作目标和规划,重要改革措施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调整。

(三) 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组织推荐等重要事项。

(四) 经费使用与管理、设备采购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要事项,园区开支在10000元及以上的资金分配和使用。

(五) 园区分配制度、人事变动、人才引进等重要事项。

(六) 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安全稳定和保密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 园区队伍建设、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聘任,培训、年度考核及教职工奖惩等重要事项。

(八) 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和事项。

三、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

(一) 党政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原则上每两周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或调整,遇重要事情应及时召开。

(二) 党政联席会议须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不足2/3时,会议应改期进行。未到会人员如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口头或书面提出,由主持人在会上转述,但不作为表决依据。

(三)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商定。凡确定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党政负责人事前应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要事先听取工会意见;涉及园区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应事先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或向分管校领导请示后决定。园区管理办公室下属党政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材料,提前送参会人员做好议事准备。

(四) 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分别由书记或主任主持。涉及党的建设、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工作等议题由书记主持;园区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议题由主任主持;议题内容有交叉的由党政负责人商定主持。党政联席会议的其他成员如有需要研究决定的议题应事先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后确定。凡未经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同意的议题不得列入会议议题。

(五) 会议实行一事一议,民主集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与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视为有效。若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决定,经进一步调研、论证、沟通后,请示分管校领导,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涉及干部选拔、人事调整、奖惩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列席人员无表决权)确定。

(六) 园区管理办公室党政负责人可召集党政联席扩大会议。根据涉及议题不同,可视具体情况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扩大会议参加人员原则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党支部委员、分工会主席、正科级干部等。

四、 纪律监督及责任落实

(一) 党政会议召开时,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议制度,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到会时,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二)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议事时,凡涉及本人及亲属的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对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违者追究责任。

(三) 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做出的决定,会议成员应尊重、维护、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决定。会议决定事项因特殊原因须改变的,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碰头会”代替党政联席会议。

(四) 会议主持人应向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转告会议的情况及决定。会议做出的重大决策应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有关会议精神应及时向教职工传达,发挥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五) 会议研究的事项,按照党政各自履行的主要职责及班子成员分工落实到人,由负责人组织实施,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通报。

(六) 书记和主任应根据职责分工,督促检查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对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追究责任。

五、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大面园区管理办公室

2023年5月